长安大学信息公开意见箱须知 | |
一、本信箱只接收与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意见,不受理投诉和举报,也不接收与信息公开无关的其他信件。 二、对本信箱接收的信息公开的意见,我们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必要时会与发信人沟通;对本信箱接收的与信息公开无关的信件,将不予处理。 三、信件内容必须真实客观。 四、您也可以通过信函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校办 邮政编码:710064 如在本意见箱提交意见和建议,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说明事项。 点击此处转到意见填写页面 | |
长安大学信息公开意见箱须知 | |
一、本信箱只接收与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意见,不受理投诉和举报,也不接收与信息公开无关的其他信件。 二、对本信箱接收的信息公开的意见,我们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必要时会与发信人沟通;对本信箱接收的与信息公开无关的信件,将不予处理。 三、信件内容必须真实客观。 四、您也可以通过信函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校办 邮政编码:710064 如在本意见箱提交意见和建议,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说明事项。 点击此处转到意见填写页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