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长安大学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10-30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长安大学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一、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1-2012学年,在学校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我校继续健全学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2011年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011-2012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长安大学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近100条。

2.通过长安大学信息门户系统、长安大学电子校务平台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各类信息近1000条。

3.通过长安大学主页,包括校属各单位网站公开各类信息数千条。

4.通过每年一次的教代会、不定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民主党派和侨联负责人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以及每周学生晚点名等会议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5.每两周定期举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主动听取教工、学生意见、建议,并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6.通过举办每年一次的校园开放日活动,每年两次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等,主动公开招生、就业等特定主题的信息。

7.通过年鉴、统计报表、学生手册、招生简章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信息。2011-2012学年,发放《2011年长安大学年鉴》约500本、《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约100本、学生手册约7000本、招生简章21万本。

8.通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信息。

9.通过校内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发展概况、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学校基本情况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制度等信息;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财务规章制度、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1-2012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011-201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极大地方便了本校师生员工的学习与工作,便于社会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学校,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公信力。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遭到举报等此类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级单位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规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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