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国资处 发布时间: 2013-11-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大国资〔2013〕252号

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无形资产使用流程,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无形资产,保障我校无形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长安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经校务会2013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安大学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