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申请、论证、答辩评审等环节,拟增列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4年2月19日至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2334325
附件1、工程管理申请材料
附件2、新闻与传播申请材料
长安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