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长安大学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一、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2013学年,在学校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我校继续健全学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86号)精神,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长安大学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近100条。
2.通过长安大学信息门户系统、长安大学电子校务平台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各类信息近1000条。
3.通过长安大学主页,包括校属各单位网站公开各类信息数千条。
4.通过每年一次的教代会、不定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民主党派和侨联负责人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以及每周学生晚点名等会议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5.每两周定期举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主动听取教工、学生意见、建议,并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6.通过举办每年一次的校园开放日活动,每年两次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等,主动公开招生、就业等特定主题的信息。
7.通过年鉴、统计报表、学生手册、招生简章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信息。2012-2013学年,发放《2012年长安大学年鉴》约500本、《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约100本、学生手册约7000本、招生简章等10余万本。
8.通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信息。
9.通过校内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发展概况、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学校基本情况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制度等信息;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财务规章制度、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长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2-2013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012-201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等此类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2013学年,我校积极推进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自2008年改版以来,多次改进维护,栏目设置齐全,信息发布及时。先后开通了长大招生咨询QQ群,建成考生网页邮箱订阅系统,开通了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咨询微博(新浪、腾讯、搜狐、人民网、网易),开通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建成中国电信手机互联网短信发布平台(02985259046),共同组成了一个以互联网和手机为载体的自媒体综合平台。扩大了网络信息的交互能力,使信息通过分享、转载、收听、互粉等传播形式变得更加快捷灵活。学校财务信息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长安大学招标信息网及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主页进行公开。
2.增加招生信息咨询途径,加强信息互动交流
公开82334104等5部招生咨询电话和82334099传真电话。公开zsb@chd.edu.cn咨询邮箱,公开监督投诉电话:82334043。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高考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和投诉。
举办大规模校园开放日,提供全方位高招咨询,接待考生和家长逾万人;印刷分省报考指南、招生简章、招生海报,分别寄发全国13000余所高中,投放各类招生宣传活动,受众覆盖广泛全面;利用招生办的自媒体综合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并分省进行招生计划分解说明,提供各类信息公示和公开;积极参与腾讯、新浪、网易、中国教育在线、人民网、中国网、华商网以及部分省招办和省招生信息网、电视广播媒体的高考专题视频访谈或专题信息发布,在线解答网民和观众听众的咨询;参与陕西省教育厅、西安日报、华商报等组织的高招咨询会和报告会,向社会和考生、家长提供报考信息。
3.主动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学校分别于2013年5月和8月,及时在主页主动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批复表及填表说明、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批复表,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将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在学校主页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学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级单位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规范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