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安大学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长安大学物资设备、服务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大国资〔2013〕105号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的招标及集中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长安大学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长安大学物资设备、服务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等招标采购相关制度,经长安大学2013年4月25日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长安大学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2.长安大学物资设备、服务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
长安大学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