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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长安大学
2013-10-20  

2013年2月17日,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共建长安大学的意见》文件,共建长安大学。

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长安大学,旨在促进长安大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改革、建设与发展的步伐,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两部共建,将支持长安大学强化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力量建设国家级教育平台,在特色领域创建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引进、培养和稳定一批高层次人才,不断提高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长安大学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学校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成果;进一步加强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人才培养,建设若干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努力成为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基地。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问题,以建设给水排水重点实验室、市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北地区节能建筑与新能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筑安全监测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黄土高原地区城乡与区域规划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重点,不断提升长安大学在城乡建设与人居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撑。

共建期间,教育部将在保证事业经费拨款正常增长的基础上,给予长安大学“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专项经费和政策支持,鼓励长安大学发挥学科优势,进一步加大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提供优质人才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相关政策、科技项目、基地建设等方面对长安大学给予支持,鼓励学校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求,以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城镇防灾减灾与应急体系、新农村建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现代化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争取国家和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和创新资金的支持。

另据悉,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长安大学后,长安大学成为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四部一省”共建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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