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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大学考点现场确认的补充通知
2014-11-05 研究生院 

接教育部、陕西省招办通知:

1. 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依据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校级)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2 对于在陕工作但属外省户籍的往届生,要求本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经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现场确认:①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②近6个月的工资条,③劳动合同。仅出具工作证明的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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